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将运输货物私自转给别的人,构成转委托吗?

www.247gou.com 2024-06-05 合同纠纷

在委托别人运输货物时,别人私自再委托第三人代办的现象,在日常非常容易见到。当事情办好了,是你好我很大家好,如果事情办砸了,委托人是不是需要为第三人行为负责,就成了纠纷的根源。

事实上,受托人委托第三人运输货物时,委托人是不是需要相应的后果,就要受托人与第三人是不是构成转委托关系:

1、转委托,是指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置的委托事务交给别人处置的行为,但根据何合同法的规定,转委托是需要经委托人的赞同或事后追认的,不然不可以构成合同法上的转委托行为。

同时,转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就要对第三人的从事委托事务的行为负责。如受托人B经委托人A赞同后,委托第三人C回收水果,那样C因回收水果产生的成本、纠纷等,A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按规定,未经委托人赞同,但在紧急状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可转委托。

比如因为急病、通讯联络中断等特殊缘由,委托代理人自己不可以办理代理事情,又不可以与被代理人准时获得联系,如不准时转托别人代理,会给被代理人的利益导致损失或者扩大损失的,受托人可以未经赞同而转委托。

但应该注意的是,受托人需要出示证据证明存在紧急状况,不然不构成转委托关系,第三人从事委托事务的行为后果,由受托人承担。

3、受托人私自委托人第三人代办委托事宜,未经委托人赞同或事后追认的,不构成转委托关系,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亦没有任何关系,受托人对第三人的行为负责。

因此,受托人私自转委托的行为,未经委托人追认的,不够构成转委托,其后果由受托人自己承担。所以建议受托人想要转委托的,最好征得委托人的赞同,不然就大概引起非必须的法律纠纷。

当然了,如果已经因此发生纠纷的,尽快委托专业合同律师帮助处置,尽量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退一万步讲,即使要赔偿损失,也要按实质赔偿,尽最大可能少赔偿。

Tags: 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转委托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